但没办法,这是镇上唯一的客栈。
韩榆不想在马车里过夜,更不想宿在荒郊野岭,和蚊子整夜作伴,姑且将就一夜,明日到府城就好了。
“笃笃笃——”
韩榆放下包袱,循声望去,客栈伙计捧着托盘站在门外:“客官,这是您的饭菜。”
“直接放桌上。”韩榆随手一指,打开包袱,取出换洗衣物,“再送点热水上来。”
伙计把饭菜放到桌上:“好嘞,客官您......”
话未说完,就被韩榆的轻呼打断。
伙计扭头,地上躺在好几个白花花的银子。
韩榆旁若无人地捡起来,随手丢进包袱里,轻描淡写道:“去吧,吃完饭我就要用。”
伙计回神,眼睛闪了闪,麻溜退了出去。
客栈的饭菜也很简陋,青菜
豆腐汤,一碗白花花的炖肉,很难让人生出食欲。
韩榆走到桌边坐下,面不改色地吃完。
放下碗筷,客栈伙计也送来了洗澡用的热水。
“客官您的热水,等会儿天黑后还请客官不要随意走动,成平县匪寇猖狂,都是杀人不见血的狠角色。”
韩榆道了声谢,把门一关,开始洗漱。
洗去一路的风尘仆仆,韩榆把潮湿黢黑的被褥叠起来放到床脚,就这么和衣躺下。
云远府在大越的最南方,才四月就已经很热了,夜里不盖被子也不用担心生病着凉。
韩榆枕着手臂,听着外面的簌簌低语,闭眼沉沉睡去。
月上中天,深夜里万籁俱静。
“砰——”
剧烈的声响回荡在客栈里,惊飞枝头栖息的鸟雀。
趴在柜台后打瞌睡的伙计迷迷瞪瞪抬起头,借着火光看清来人,登时魂飞魄散。
“雷公寨......”
“闭嘴!”
为首的络腮胡匪寇扬起大刀,猛敲了下门板,声如洪钟,直震得伙计抖如糠筛,立马安静如鸡。
络腮胡努了努下巴,身后的匪寇蜂拥而入,跟狼见了肉似的,相继踹开住客的房门,大行抢掠之事。
“啊!”
住客们睡得正香,匪寇破门而入,硬生生吓醒不说,更是抱着被子尖叫不止。
韩榆的房门同样被人一脚踹开,匪寇举着火把走进来。
“你就是那个杀了老子几个兄弟的小子?”
韩榆一脸睡意惺忪地靠在床头,面上不见半分慌乱,
慢悠悠地打了个哈欠。
“你兄弟?”
体型堪比狗熊的络腮胡匪寇走到床边,一把揪住韩榆的衣襟,左手拿着的火把映照出他满脸的横肉。
衣领卡住了喉咙,抵得韩榆有点难受,忍不住轻咳两声。
络腮胡把火把凑到韩榆脸旁,后者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火焰炙烤的热度:“臭小子别装傻,你的人杀了我八个兄弟,重伤十二个,这笔账,今儿晚上老子要跟你好好算一算。”
“才死八个?”被人牵制的感觉不太好受,韩榆却面色如常,还有闲心调侃,“我以为所有人会砰——全部死光光来着。”
骨节分明的手指模拟放烟花,五指并齐再绽开,犹如一朵染上橙红火光的白莲缓缓绽放。
络腮胡怒不可遏,松开手里的衣襟,转而握起砂锅大的拳头,直奔韩榆面门而去。
破风声响起,据初步判断,这只拳头的力道可以打死一只老虎。
然而,想象中坚硬指骨砸碎鼻梁,碾碎面部每一寸肌理的血腥画面并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