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管事不必烦恼,现如今天气热,乌金也不必非得去车厢,只坐在我们乘坐的马车前头即可。”
夏明月道,“乌金素日乖巧,从前也乘坐过马车赶路,也算十分习惯,不会到处乱跑乱叫的。”
“好,就按夏娘子说的来。”福管事松了口气,接着去安排赶车的车夫。
毕竟要与乌金一并坐在一起,最好还是要征求一下车夫的意见,否则若是对猫狗不喜欢的,一路上颇为嫌弃,让夏娘子看到的话,岂非会觉得他这个管事治下无方?
而就在福管事询问,谁要和乌金一并赶车时,三个赶车的车夫顿时眼前一亮,争先恐后地举了手。
“我,我愿意去。”
“我去吧,我赶车时间长,最是稳当,夏娘子三人皆是女子,最是怕颠簸,我去最为合适。”
“还是我去吧,我会哼曲儿,保准一路上让夏娘子三人不烦闷……”
福管事斜眼瞥了三人一眼,“我想了想,乌金还是与我坐一辆马车吧。”
“那我为福管事赶车!”
“闪一边去,我来!”
“……”
福管事,“……”
本来还担心会有人不愿前往,现在看来,根本就是抢破了头!
但仔细想想,一路上要与这般高大威猛又浑身毛茸茸的为伴,若他是车夫,他也愿意!
而此时看着自己被人争抢的乌金,呼哧呼哧地吐了舌头喘粗气,眯了眼睛,咧了嘴角。
就说嘛,它乌金,永远都是最受欢迎的小狗!
永远!
与吕氏和中央厨房的宋氏、周氏等人以及隔壁的殷陵游师徒告别,夏明月三人上了马车。
赶车的人选最终是通过猜拳决定,由一位叫做文贵的车夫。
文贵上了马车,看了看在一旁蹲坐着的威风凛凛的乌金,笑得眉眼都不见,牙齿几乎全露了出来,才甩了缰绳。
一路出城往西而去。
多云有风的天,虽然是盛暑之日,一路行走却也不算炎热,还能让人接受。
文贵一路上却是不住地跟乌金聊天。
“乌金你看,那边有好多小鸟,想不要抓一个来?”
“乌金平日都喜欢吃什么?等到了镇子上,我帮你去找些肉骨头来吃好不好?”
“乌金你饿不饿,我身上带的有饼子,你若是闲的无事,可以磨牙的。”
“荷塘的荷花开的真好看,乌金想要荷叶吗?”
“……”
而乌金从最初时威风凛凛站着,随后变成了坐蹲,后来又变成完全趴下,甚至拿爪子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吵的人!
看起来,有时候太受人欢迎,也不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
除晌午途径一处镇子上简单吃了些午饭,一众人不停赶路,直到天完全黑透时,才抵达了长洲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