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连雀是纳博科夫的诗集《微暗的火》里的,是秦朗取的名字~后面会解释~可可兔子:叽……人类你为什么不吃我的胡萝卜?[委屈脸]晚安呀~生生求小海星和收藏!爱你!
第6章 《不准吃兔兔》5
5.兔子最近很想家人,身上还贴着绷带,就站在栏杆上看天上的月亮。
秦朗觉得兔子很可怜,看兔子站久了,便拿冰箱里的胡萝卜引诱兔子回去睡觉。
兔子不看他,过了半晌冲他伸出一只兔爪子,脑袋还冲着月亮,可怜兮兮说:“狼大人,我脖子僵住了。”
兔子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总喊他“狼大人”。
秦朗懒得纠正,毕竟他只是收留兔子。
他把兔子从阳台栏杆上抱下来,兔子靠在他怀里,很快变成人形,衣服也不穿,就抱着胡萝卜咯吱咯吱啃。
变成人形的兔子很重,秦朗差点没抱住阮可可,一人一妖就差倒插葱倒地上。秦朗恶狠狠地捏了一把兔耳朵,阮可可叽了一声,怨怼地看他。
“以后不准随随便便变成人形知道吗?”秦朗拿了给他买的衣服,给兔子穿上。
“狼大人也不喜欢我的人形吗?族长们都说我不会把兔耳朵和尾巴变消失,觉得我是因为脾气暴躁才这样。”阮可可说着扑到床上去,“我脾气很好的。”
正说着,坐着的床被他一个扑棱,塌了。
秦朗的眼睛跳了跳:“嗯,我信你。”
不信能怎么办?万一被兔子揍一顿,他还有命活吗?
阮可可的法力最近都回来了,是以,力气变得大了许多。
这天,有一只黑猫背着一个蓝色的小包袱跳上了秦朗家的阳台。
秦朗出去排练了,家里就阮可可一只兔子看家。
秦朗虽嘴上说着不养兔子,却老老实实地在家里给阮可可搭了个兔子窝——用软棉被团成一个小团,里面先铺了一层河边割的草,晒干后才放进去当底子,最后在松暖的干草上铺着毛茸茸的毯子,到家具城买了枕头、被子和纱帐。
哦,对了,兔子还喜欢蝴蝶结,秦朗带着兔子出去挑选家具时,兔子看见蝴蝶结就走不动道。
戴着的帽子将两只垂耳兔压出了红色印子,兔耳朵蜷缩在帽子里,一点不透气,回去的时候秦朗给他买了蝴蝶结,兔子就拿蝴蝶结将兔耳朵绑起来,让人以为兔耳朵和蝴蝶结是装饰品,于是彻底不戴帽子了。
兔子很聪明,有时候也很胆小,遇到三界司巡逻,就扑到秦朗怀里,兔耳朵上的兔毛都炸了起来。
“出息。”秦朗揉了揉阮可可的脖子,找了个角落让阮可可变回原型,自己抱回了家。
跑到秦朗家的这只黑猫,是阮可可的老熟人。叫猫九哥。
猫九哥跳到阳台上,声音粗噶,抖了抖猫毛,说:“可可,我总算找到你了。你怎么跑到人类家里来了?不是离家出走吗?还给自己找了个男朋友?”
什么男朋友啊……
阮可可露出疑惑的神色,已经先去翻包袱皮了,找到了干瘪的胡萝卜,和十个币。
秦朗恰好在这个时候回家,猫九哥吓得躲起来:“你男朋友回来了!”
阮可可看向门的方向,原来是狼大人。
于是他认真跟猫九哥解释:“他是我养的人类,身上有狼的气息,很奇怪吧?他长得很好看,我打算把他带回家生崽,找兔子配种,多生几只,这样以后的选美大赛就让狼大人的崽崽去。”
刚进家门的秦朗,就看见变成人形的阮可可在跟一只黑猫聊天。
阮可可甚至没穿衣服,白色兔尾巴从尾椎骨后露出来,屁股挨着地板,盘坐在地板上,两只耳朵垂下来,怀里捧着一袋……垃圾?
里面还有该死的难吃的胡萝卜。
秦朗正要教训兔子不穿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