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篇幅很大,几乎占据了整个版面。
报道采用了大量已经公开和未经公开的数据,对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全省涉黑犯罪进行了细致的梳理。
在充分论述涉黑犯罪的犯罪特点和社会危害性之後,作者笔锋一转,开始罗列近些年民营企业因竞争所导致的纠纷事件。
这些事件虽然没造成什麽严重後果,但在当地都曾轰动一时,有名有姓有图片,堪称证据确凿。
所涉及到的民营企业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运输丶餐饮服务丶房地产丶商品批发零售和物流业。中夏集团和省城的高瓴集团都赫然在列。
通过对这些已经得以妥善解决的纠纷进行分析和解读,作者得出了如下结论,就是在上述轰动一时的纠纷事件中,或多或少都有当地黑恶势力的影子。
文章指出,在民营企业的资本积累阶段,由於市场监管不到位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企业之间的竞争长期处於无序状态,而企业又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去改变这种现象,一旦在竞争发生摩擦,只能选择非常规手段去解决。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无序状态等於给黑恶势力提供了滋生的空间。
这就要求政府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必须正确引导和甄别,事实已经证明,当民营企业完成资本积累的初始阶段,企业开始走上正轨,这种现象就会逐渐减少乃至消失,因为随着他们自身的强大,已经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需要黑恶势力的介入了。
文章用了将近三分之一的篇幅进行归纳分析,其实就是为了引出後面的文字,这部分才是文章的核心部分。
接下来,文章迅速进入了正题。
首先提到的就是抚川的任兆南涉黑案件。
看得出来,这位报道的作者对该案非常熟悉,针对公安机关指控的涉黑事实,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反驳,最後得出结论,任兆南确实存在违法犯罪的嫌疑,但公安机关将其定性为黑恶势力,明显与事实不符。
如果你以为这仅仅是为任兆南鸣冤叫屈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下面的内容更加精彩和爆裂。
第二个列举出的案例,就是东辽的程辉案。
文章先是肯定了程辉的违法犯罪事实,但重点在於,如何解读程辉在天玑实业中的地位和所起到的作用。
同之前一样,作者还是通过大量的可信证据证明,天玑实业集团与程辉之间的关系并不紧密,集团旗下的绝大多数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与程辉违法犯罪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
换言之,程辉固然是犯罪分子无疑,但他并非天玑实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主营业务中,除了文化传播之外,其他业务与他几乎没有任何关系。
文章罗列了天玑实业集团旗下诸多企业从2009年到2010年的财务报表,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营收和上缴税款进行精准的财务分析,最後得出结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旗下企业,都是合法经营的,并不存在涉黑问题。
作者的高明之处在於,通篇没有提周海丰三个字,但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这篇文章的最大受益者就是周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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