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三更合一(2 / 2)

老八灰第一回 酒筝 17009 字 3个月前

叶大嫂和叶二嫂两个人的神情不知道有多灿烂,布满了巴结的讨好,曾经在吃饭的时候,都会担心叶明珠夹了太多肉,她们亏了。

现在都赶紧将最多肉的那一盘,放在了他们褚家人的面前,“汤圆和团子要多吃一点啊,孩子嘛,不吃肉怎么能身体好呢?”

叶二嫂说这话的时候,二壮和三壮都下意识抬头看向了叶二嫂,妈,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呢?以前的时候可没有听你这么跟我们说过这样的话啊!

但是,二壮和三壮的眼神,丝毫都得不到自己老母亲的半点儿理会,乐呵呵的哄着两个胖奶娃。

小团子跟小汤圆听着二伯娘跟自己说的话,抬起头,乌溜溜的眼睛看向了她,肥嘟嘟的脸蛋渲染上了丝丝的开心与笑意,奶声奶气的跟叶二嫂说:“谢谢二伯娘。”

然后,拿起勺子,就开始努力干饭!

吃过饭之后,才开始聊正事儿,“明珠,我们若是去了首都,那儿人生地不熟的话,我们该怎么租房子?”

“大嫂,你们是打算几个人一起去?如果是人多的话,一起租房子分摊下来会比较便宜一点,爷爷,你知道哪儿可以租房子吗?”

叶明珠第一句是询问叶大嫂的,最后那句,就看向了褚老头子。

此时,在他们聊着正事儿的时候,小汤圆和小团子则是被带到了旁边的地方,看他们玩纸牌了,是叶三勇之前在集镇里买回来的,人家急着脱手。

想着这么便宜,带回去也不错哦。

“我们,其实都有这个想法,只是,若是我们都去的话,大壮他们怎么办?”叶大嫂还是担心这个问题,在说这个的时候,眉头都微微皱了起来,似乎十分苦恼。

“没事儿,我们在家里看着孩子就成了!”陈红梅很是无所谓的摆摆手,儿子想要去外面闯荡一番,自己这个老太婆又不能够跟着去,但也不能够成为累赘。

可以帮一点,是一点,家里的孩子不能够跟着去首都读书,总得有人留在家里啊。

之前没有商量好这件事情,他们又觉得只留下老父亲和老母亲在老家照顾孩子,是为不孝,又开始争论了起来。

叶明珠:……你们请我们来吃饭,我还以为你们什么都商量好了呢。

最后,在争论的时候,陈红梅跟叶老头一言敲定,你们都去打工赚钱,争取努力在首都买套房子,到时候我们俩老家伙跟孩子们都可以一起去首都落户了。

他们都不同意,可陈红梅一句:一个人赚钱,怎么比得了两个人赚钱来得快?

再加上大壮他们都在举手表示他们绝对会在家里好好听奶奶的话,帮忙干活,认真读书……一定要快点赚到钱接他们去首都。

叶家三兄弟还是在那儿拒绝着这个提议,后来的后来……又开始新一轮的讨论,知道今天的事情完成不了,就让他们再继续讨论一下。

第二天上午的时候,叶明珠去菜园逛一圈的时候,就看到在隔壁树下不知道挖什么的孙春花。

诶?

这么巧?

她还准备去找孙春花呢!扬起了一抹灿烂的笑容,带着点友善的气息,“春花,这么巧?你在这儿干什么啊?”

一个声音的响起,吓得孙春花手里的那根木棍都差点给丢了,带着点心虚的收回了自己的手,然后略微惊恐的抬起头,下意识的看向了发出声音的地方。

发现是叶明珠的时候,才松了口气,脸上那半带着心虚的神情收敛了回去,“是明珠啊?你在这里干什么?”

总不会是跟踪她吧?

“我这不是来摘菜嘛,春花,你吃饭了吗?”叶明珠步伐朝着孙春花走了过去,脸上的笑容依然还是之前的那么友善,散发着自己的客气与礼貌。

像是要跟孙春花闲聊那般,孙春花也猜不透叶明珠想要干什么,怎么突然就来找自己说话了?

而且,她们之间,应该没有这么熟吧?

想到这儿的孙春花将自己的视线放在了自己面前的地方上,假装不经意的用脚踩了两下,然后站起身,傻乎乎的神情看向了叶明珠。

“还没呢。”她最近减肥,恽哥说,自己最近变胖了,可不能够让他父母喜欢,她得好好做好自己的减肥工作。

吃少一点,干多一点,肯定容易瘦。

瞧着孙春花眉目间渲染上的那一丝丝郁气,叶明珠也不知道孙春花是经历了什么,走在了她旁边,“好久不见了,你最近倒是瘦了不少呢。”

一句话落下,孙春花的神情立马就洋溢了起来,带着点小灿烂,“真的吗?”

惊喜的语气,看得出来孙春花特别高兴。

“当然是真的,春花,你是不是,谈恋爱了啊?我跟你说,谈恋爱,可是很有技巧的……”叶明珠笑嘻嘻的好像是要跟孙春花分享着自己的故事。

本来对叶明珠没有多少交谈意思的孙春花,在听到后面这一句话之后,立即神情就变得认真了起来,将自己的目光投放到了叶明珠的脸上。

\什么?\孙春花也知道叶明珠跟褚知青在一起的事情,听说……哦,不是听说,事实就摆在面前,若是叶明珠没有半点儿本事的话,褚知青怎么这么听叶明珠的话?

所以,在看着叶明珠的那个眼神中,充满了求知欲,似乎在说:什么什么,快告诉我。

“春花,我之前在妇联干活,你知道吗?”叶明珠知道孙春花可能因为自己的情况有些自卑,所以,对待孙春花,不能一开始就戳破孙春花,说对方对象的不好。

这样只会引起对方的不满,从而没耐心,甚至觉得自己就是看不惯对方过得好……

“这个我知道,叶婶子经常在村里说。”说起这个来,孙春花都特别崇拜叶明珠了,没想到叶明珠能够以村姑的身份,成为妇联,还考上了清华。

在孙春花看来,叶明珠就已经是女子的人生巅峰代表人物了。

“我在妇联的时候,也学习了很多,可以接触到的夫妻那么多,人家可会过日子了,不然,我跟南延也没有一直这么好,你看我们都在一起五六年了,对不对?”

叶明珠笑盈盈出口的时候,心里则是在对着褚南延抱歉,我们的关系其实不是我所说的那样,我们这么好,那是因为我们天生一对!天作之合!

“嗯嗯。”孙春花想到了恽哥,她也希望能够一直跟恽哥在一起,如果能够像褚知青和叶明珠那么恩爱的话,就更好了。

“春花,我们是同村的人,我也希望你得到幸福,昨天下午的时候,我听到了你跟另外一个知青说的话了,你们在处对象,不过这事儿啊,我没告诉其他人。”

叶明珠看向了孙春花,言语中的语气十分的温柔,眼底又充斥着对孙春花的鼓励,“长得虽然没有我家南延好看,但可以看得出来,也是个俊小伙。”

不能贬低对方,不然会引起孙春花的厌恶,“春花,我知道,他可能因为父母的缘故,对你有些要求。”

“春花,你是不是担心,他以后回城了,会不带着你回去?我啊,可以教你个法子呢。”叶明珠在孙春花还没有来得及回答自己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先将自己后面的话给说出来了。

顿时,让孙春花想要反驳的怒火就这么消退了下去,亮起了自己眼睛。

什么什么?

“外表是一时的,他现在喜欢你了,说明,他更看重的,是你的内在,所以,你需要在你内在下功夫。”叶明珠觉得,□□这回事儿,可以是相对的。

不过,就是不知道孙春花能不能做到了。

除了孙春花,没有人可以帮她,孙家人就希望让孙春花嫁出去得到一大笔彩礼,然后给她弟弟娶媳妇。

嫁的人,还不知道是什么人呢。

其他人……根本不在意孙春花的情况,如果是被知青骗了,还是那种能够说甜言蜜语哄女人的知青,孙春花可能很久……又或者是一辈子都恢复不过来。

“内在?”听到叶明珠这话的孙春花,低头,看向了自己某个地方,是,是,这样吗?难,难道是……

叶明珠一看孙春花的这个举动,就知道孙春花误会了,连忙拉住了孙春花的手,“不不不,春花,我说的可不是这个呢!”

真是糟糕,春花竟然还能够误会成这样?看起来可有些不太像是纯情小姑娘了,莫非……

“春花,我说的是性子!你啊,得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比较惹人喜欢!”叶明珠觉得反□□这玩意儿,需要一个强制性的压迫性格,能够管得住,又能够立得住的。

“男人,就喜欢……”叶明珠将自己见到的那些所见所闻总结成经验,先分析了一番后,又告诉孙春花,“还有,你知道怎么样才能够让你那位对象的父母喜欢吗?”

如果孙春花出去后见识多了,认识的人多了,就应该知道,那个知青给春花下的枷锁,其实根本就是特别肤浅,明白人一看就懂。

“什么?”这也是孙春花所担心的,要是恽哥的父母不喜欢自己的话,自己该怎么办?总不能够让恽哥站在中间为难吧?

“你知道现在开放市场经济了吗?到时候你那对象肯定要考大学回城,你若是什么都帮不上忙,怎么会喜欢你呢?”

有了钱,将来什么都有。

最首先,还是让孙春花认清那个知青的真面目,说了好久的话之后,两人才分道扬镳。

在孙春花离开之后,不远处的树木后,走出来了一个身影,目光幽幽的放在了叶明珠身上。

当叶明珠转身准备回家的时候,就看到了那树荫下的褚南延,脚步顿了下,哎呀……南延什么时候来的?

“叶明珠同志,你过来解释一下,我们之间为什么关系可以这么好?”褚南延同志挑了挑眉,眸色中席卷着对叶明珠的轻佻跟慵懒的漫不经心。

叶明珠一听就知道褚南延知道了褚南延刚才的时候,听到了自己跟孙春花之间的谈话了。

“嘿嘿,这不是因为要开导一下春花嘛,南延,不要那么小气嘛,那知青真是可恶,还这么哄着春花,我这不是身为妇联干事的后遗症嘛……”

上前,就拉住了褚南延的手臂,脸上还有丝丝对褚南延的讨好,满脸的笑容甜蜜灿烂。

褚南延恶狠狠的伸手捏了叶明珠的脸蛋一把,似乎在跟叶明珠说:下次给我注意一点!

下午——

在他们再一次相会的地方,孙春花手里还提着个篮子,里边装着自己给她的恽哥送的东西。

“恽哥……”带着点肉乎乎的少女站在那儿,灿烂的朝着男知青扬手。

男知青看到这个带着肉感的少女,眼底泛着丝丝的厌烦了起来,他喜欢的是那种苗条妙曼的书香气质女人,不是这种粗糙的村姑。

不过,为了自己的生活能够过得好一点,他觉得自己可以忍耐。

“恽哥,你看我今天,给你拿了什么来?”没有之前的娇俏与害羞,反倒是扬起了灿烂的笑容,还夹杂着自信。

明珠说:男人喜欢自信的女人,脸上的自信能够让女人的漂亮更上一层楼,比如说她(明珠)。

当时孙春花就注意到了,叶明珠的确漂亮,因为她……一直自信?

越来越好看,是因为她内心有底气,扬起的自信笑容,灿烂而迷人,自己也要像她那么耀眼,从性格上开始改变。

“恽哥,我可是好努力的给你带吃的,你感动吗?”听着叶明珠教导后的孙春花,也觉得自己之前对王恽说话的语气不行,难怪有时候王恽不想理会自己。

此话,让王恽的神情顿时僵硬了那么一秒,特别是后面那句,什么叫做……你感动吗?这不是孙春花理所当然要做的事情吗?

虽然叶明珠不懂什么叫做油腻霸总的台词,但以前在古代的时候,叶明珠可见过不少长得普通却明明自信到极点的男人,说的话让人厌烦极了。

一旦厌烦,有些人就控制不住自己,说的话可能就会不受控制的说出来。

让孙春花自己知道对方是什么人,总比一直被瞒着好多了。

“感动,感动……”王恽点头,带着敷衍的伸手接过了孙春花手里的篮子,看了眼里面装着的东西,还不错的让他点了点头。

孙春花见他如此感动,心里都美滋滋了起来,果然,明珠教导得没错,以前王恽可从来不会跟自己说这种腻歪的话。

就算是说什么,都是给予了一大堆道理,然后带着‘我是为你好’的话语,让她心甘情愿为他付出。

“恽哥,我就知道你会喜欢的,以后,有我在,就不会亏了你一口吃的。”孙春花更加的自信了起来,自以为十分漂亮自信的灿烂笑容,洋溢着声音响起。

王恽正低头看着自己篮子里的这些蘑菇,如果今晚煮蘑菇汤的话,应该会很香甜,嗯……

如果给……

这个想法还没有落下时,就听到了孙春花说的这句话,立马就抬起头看向了孙春花,微微皱了下眉,什么叫做:有她在,就不会亏了自己一口吃的?

怎么听起来就这么怪怪的!

“恽哥,我知道,跟了我,让你受委屈了,以后,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只要你听话!”抬起下巴的孙春花,望着王恽,然后,带着点胖胖的手指,抬起了王恽的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