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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元霜紧张道:“方旬,脏东西,不要看,会长针眼。”

他还很贴心地不让掌心碰到陈方旬的眼镜,以免弄脏了镜片。

陈方旬灵魂快出窍了,他现在能完全断定,自己这么倒霉,被一群神经病“喜欢”,纯属是因为工作太认真。

上班那么认真做什么,不摸鱼报应来了!

楼万霄一脸嫌恶,神色狰狞扭曲地偏过了头,视线里却是陈方旬和齐元霜挨得格外亲密,齐元霜那爪子还挡在陈方旬的面前。

陈方旬居然也没提出异议。

他气得牙痒痒,恨不得拽开齐元霜那只欠的要死的爪子,自己亲身上阵。

口袋里的丝绸手帕明显更适合遮住陈方旬的眼睛。

好在楼竟风不是喜欢在办公室东搞西搞的人,没有真在他们面前上演活春/宫。

他抓住沈廷佑的手腕,将他从地上拽了起来,像抚摸一件艺术品那般,轻抚过沈廷佑的面颊。

精致的五官让他有种似曾相识感,但他并没有说出口。他低声道:“就那么喜欢他?”

这次不需要齐元霜捂眼睛了,陈方旬自己就很想捂住脸,然后赶紧离开。

耳朵要脏了。

沈廷佑匆匆解释道:“不是喜欢,只是倾慕。”

他就像是玩文字游戏那样,在楼竟风面前解释倾慕和喜欢的区别。

齐元霜小心翼翼问陈方旬:“方旬,你更早以前真的不认识他吗?”

沈廷佑这个语气,简直像是认识了陈方旬很多很多年。

起码得十年起步了。

陈方旬很认真地摇了摇头:“最多是前几年和楼总出差的时候,和沈先生打了个照面。”

就那一个照面,至于吗?

不过齐元霜的问话,也让他对自己的记忆产生了一丝困惑。

楼竟风显然也是那么想的:“你和方旬的具体接触,也不过是两年前他去接你离开会所,但你却藏着他少年时代的照片。”

齐元霜目光灼灼地看着陈方旬,楼万霄则是满脸走神,显然是在想那张照片上少年时代陈方旬略显青涩的面孔。

陈方旬无奈摇摇头,开始检索自己的记忆。

他对自己的生活、工作、所有物都有深切的控制欲,对自己的记忆更是,少年时代这个关键词一出,他把记忆的时间线重新拉到初高中,时间跨度长达六年。

半分钟后,他压低声回答齐元霜:“我不知道准不准确,沈廷佑可能跟我在收债的时候打过照面,应该是路上他被人围殴,我顺手处理了。”

齐元霜错愕地看着他,语气难得有点磕巴:“收债……是什么意思?”

陈方旬很坦然道:“那个时候力气比较大,会打架,缺钱,就去讨债公司当了一段时间打手。”

他完全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问题。

以前干过的活多了去,他不仅干过帮忙讨债的打手,还送过快递,便利店收银员,烧烤摊师傅,送外卖,家教,酒店后厨,汽修,调酒师,简直五花八门。

某种意义上而言,现在“无所不能”的陈特助,是由以前四处兼职的少年陈方旬打下的基础。

“齐医生,你突然用这么纯良的眼神看我,我有点不太适应。”

“我看你一直是这个眼神,方旬,不要误会。”

陈方旬对齐元霜眼里一瞬间流露出的低落情绪有些捉摸不透。在他眼里,齐元霜一直似笑非笑,然后像鹈鹕一样,毒舌开炮全世界比较合理。

他处理人类的情绪情感问题,一直是提取然后概括,寻找解决方案。这件事他参考了很多人的做法,这才让自己处理这些事情时,看起来游刃有余一些。

“方旬哥,你为什么要救沈廷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