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先遇见了沈淞易,他说不定真会对昨晚那个男人念念不忘,誓要将他收入囊中。———聚会定的地方在市中心的茗枫酒店,许知礼仍旧保持着卡点到的习惯,到达约定好的三层时,里面已经人影重叠。
站在门口的团支书率先看到他,端着酒杯热情地冲他招手:“许知礼!”
看见他,许知礼还仔细辨认了一阵,才反应过来跟他打招呼的人是谁。
印象里的团支书身材矮小,整个人瘦瘦巴巴的,总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如今却壮实了不少,穿着纯黑色的手工西装,倒有了点成功人士的派头。
高中时他偷偷给许知礼和韩封几个人逃课放过几次水,关系倒还算不错,见许知礼身上的白色卫衣和黑色长裤,揶揄道:“这么多年没见了,许大少爷还是一点没变啊。”
“你倒是变了不少,”许知礼目光落在他鼓起的肚子上,学着他的称呼,“团支书大人。”
两个人一起笑起来。
对于多年没见过的老同学,话自然也多,许知礼正低着头听周围几个人叙旧,身后忽然传来一声细小的嗓音,低声叫他的名字。
许知礼回过头,对上一张陌生的脸。
女孩一身黑白格子裙,眼睛很大,怯生生地仰着头看他。
许知礼努力思索了一会儿,实在没想起面前的人是谁,微皱着眉不说话。
像是知道他心中所想,女孩轻声开口,声音依旧很小:“我、我是李馨,高中时坐你斜对面的那个。”
哦,他有点印象。
这小姑娘高中时总是闷闷地坐在前面,尽管位置坐得近,许知礼却没跟她说过几句话,只有传卷子的时候偶尔会有交流。
结果高二下半学期的时候,这位看起来胆小懦弱的女同学,竟然当着众人的面给一向生人勿近的沈淞易递了情书。
结果自然是得到了沈淞易毫不留情的拒绝。
周围人大多怀着看热闹的心思,但偏有嘴贱的男生,非要说话给自己找点存在感。
“她也不看看自己那副样子,一脸青春痘,头油得都能炒菜了,还敢给沈淞易递情书,真是连点自知之明都没有。”
“还有她那校服,连再买一身的钱都没有,洗得都快发白了,袖子口都是烂的,怎么会觉得有人能喜欢她啊,真笑死了——”
一只手狠扯住他的衣领,男生骂骂咧咧地抬头,对上许知礼充血的眼睛。
脖子上的力气大得吓人,似乎要把他活活勒死。
“如果不想让我把你牙全打掉,就闭上你的狗嘴。”
尽管许知礼平常脾气就臭,但那副凶神恶煞似要把对方吃进肚子里的模样,就连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韩封都被吓了一跳。
许知礼对女孩向来脾气很好,露出一个很温和的笑来:“好久不见啊,李馨。”
李馨微垂着头,不敢跟他对视,只能红着耳根小声回应:“好久不见。”
两人相对无言了一阵,见许知礼脸上浮现出尴尬的神色来,李馨才想起来意,慌忙从身后掏出一枚柠檬样式的钥匙扣。
高中的时候,许知礼最喜欢的棒棒糖口味就是柠檬。
李馨将钥匙扣放在掌心,小心翼翼地摆到许知礼面前:“当初你帮了我,我一直没机会对你说声谢谢。”
“这这是我自己做的钥匙扣,希望你不嫌弃。”
钥匙扣制作精美,柠檬的样子栩栩如生,上面还有极逼真的水珠。
许知礼接过,眼睛弯起来,漂亮的瞳孔印着淡黄色的光:“做得很好看,谢谢你。”
李馨的脸更红了,低着头,却无意间瞥见许知礼手指上的金色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