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了过去,许知礼感觉到什么东西从自己身边擦了过去,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已经落入了一个温暖宽大的怀抱。
他惊魂未定地愣了几秒,一抬头,就对上了那双如墨般漆黑的眼,左眼尾下的那颗痣在阳光下显得模糊不清,晃得他有些眼花。
许知礼呆呆地看着他,嘴里不住出神地念叨出声:“宋砚珩”
经过刚才一场动乱,男人的衣衫已经变得凌乱,碎发随意地散在额头上,或许是因为刚才的惊魂一刻,苍白的脸上泛起很淡的红。
似乎是察觉到许知礼的情绪,男人以这样的姿势半环着他,声音低沉沙哑,令他感到十分安心:“我在。”
见担心的人站在自己面前,许知礼终于松了口气,只是还没等他放下心来,手上忽然滴上了什么温热的液体,缓慢而连续地下落。
他一怔,这才发现刚刚在拉他的时候,那枚擦肩而过的子弹碰到了男人的手臂,硬生生从皮肉中穿过,正汩汩地向外渗着血。
血痕从白色的衬衫中渗出,隐约能看见里面触目惊心的伤口。
许知礼紧张地抓住他的手,心中被愧疚和自责填满,他恨自己刚才为什么没有看清楚就傻兮兮地站起来,被人当成活靶子,才会害宋砚珩受伤。
“小伤而已,”宋砚珩安抚地拍了拍他的手,转头对还蹲在后面的周正云说,“现在情况特殊,这里不能多待了,我们要快点离开。”
许知礼也知道眼下不是说话的时候,趁着找不到目标,枪声逐渐停息的时候,三人从展厅后门撤了出去,上了一辆很不起眼的黑色轿车。
一上车,周正云从刚才的惊吓中缓过来,又开始在后面絮絮叨叨:“我靠,这是怎么回事啊,那群人到底什么来头?”
“是宋城旭,”宋砚珩启动车子,言简意赅地回答,“冲我来的。”
周正云和许知礼听见这个名字均是一愣,周正云更是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就是你那个阴魂不散的大哥?”
“以前虐待你就算了,怎么现在还想谋财害命啊,他是不是疯了?”
宋砚珩嘲弄地笑了一声,眼底很冷:“来之前就差不多猜到了,只是没想到他那个脑子竟然能想出这种办法来。”
宋城旭此次的行动看似大胆冒进,可却实在是个一箭双雕的好方法。
若是成功了,没了宋砚珩这个心腹大患,宋家的产业就会全部落在宋城旭手里,而宋家会因为只留下了这唯一的孙子,再怎么样都会把他保下来;若是没成功,华登这次的投资巨大,把开幕式搞砸,也足够宋城旭在老爷子面前好好地参上他一笔了。———酒店的位置在市中心,车子在路上飞速行驶着,许知礼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从车水马龙的高楼大厦到人迹罕至的田间小路,最终七拐八绕,停在一个有些陈旧的街道里。
许知礼一路上都在担心他的伤口,怕他左手下车不方便,刚停下车,就跑到另一边去给他开车门,顺带将人小心翼翼地扶下来。
宋砚珩将他这副担心的模样尽收眼底,忍不住扬了唇,手轻搭在他的身上:“谢谢哥哥。”
周正云在旁边夸张地挤眉弄眼,被宋砚珩一个眼刀扫过去后,才乖乖地转过头,看着这栋熟悉的建筑感慨:“这都多少年都没回来过了?真是怀念啊。”
见许知礼打量着这栋矮小的楼房,宋砚珩半俯下身同他解释:“这里是我在英国念书时住的房子,是我们一起合租的。”
“眼下宋城旭没抓到人,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宋砚珩顿了顿,显得有些犹豫,“这里没人知道,在我的人查清楚之前,或许要委屈你在这里住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