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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在城的四个方向开店。如果有人违约,就先断了利塞小镇的香料,再请城主府决断此事。”

可惜他是个好人,不做打打杀杀的事,不然在这个律法管不了权贵和资本家的世界,杀鸡儆猴也是个很好的办法。

莫恩他们这几年跟城主府的关系维持的还不错,加上他们每年上交的越来越多的税,以及酒馆和利塞镇特产吸引来了越来越多的旅人和货商,需要一点小帮助的时候,相信城主府还是愿意站在他们这边的。

莫恩点点头,又道:“前几天有来自圣卡斯托城的旅人路过,提到如果我们把店开到王城,一定会生意爆火,少爷,您对这件事有什么想法吗?”

艾尔菲斯总觉得这小子跃跃欲试的样子不像是在说开分店,而是去攻城。

他轻笑一声,“王城吗?还早着呢,不急。拉斐城的生意稳定之后,莫恩去近一点的大城市,亚特城开个食宿一体的店吧。”

刚开始接触格雷大叔的时候,艾尔菲斯还想着只是找个老实人合作一下,靠吃红利赚点钱,然后当条低调的咸鱼,免得哪天不小心招惹上得罪不起的权贵或者引起那个把他扔河里的女人的注意。

不是他太胆小,这张脸还真挺引人注目的。

谁知道这小酒馆生意做着做着,就往连锁店的方向发展了呢……

艾尔菲斯吃着面,思考了两秒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都是因为闲啊,又没有学可以上,闲的他只能搞事业和养孩子了!

他现在年龄还小,不适合露面做事,莫恩今年十六,再等两三年,找几个熟悉的大人陪着一路,还是可以放出去闯荡一番事业的。

至于他自己,就做一群成功富商背后的男人好了。

今日艾尔菲斯没有在酒馆久留,吃了饭后就和威尔大叔一起去城边的一处马场了。

他们挑选、试骑,终于选定五匹三到六岁,脾气又比较温顺的马。

他们之后要教镇上的几个年轻人骑马,脾气太烈的马恐怕没有耐心让一个个的陌生人驯服自己。

“艾尔,八十金不能都让你出,我和你平摊。”

威尔知道艾尔菲斯这几年赚了不少钱,但也是真的没想到小孩儿居然面不改色地递出装着八十金的钱袋付了买马的钱。

马匹贵是贵,但他和艾尔两个人都能靠它们再获利,怎么能让一个小孩儿出了所有钱。

艾尔菲斯装作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威尔大叔,我实在没那个耐心养马,干脆我就付个钱了事,照顾它们这种麻烦事以后就交给你了可好?”

威尔看艾尔菲斯付那么多钱真的没有一丝勉强的样子,才犹豫着点头了,毕竟他长期雇镇民喂马洗马、打扫马厩,也都是要花钱的。

这么一来,威尔越发觉得跟艾尔菲斯合作很舒服了,谁不喜欢脾气好,能带你赚钱,还为人大方的合作者呢?

回去的路上,艾尔菲斯独自骑着领头马,身后跟着另外四匹,将马车远远甩在身后。

寒风呼啸,小少年正上头呢,也不觉得冷,只觉得格外痛快!

策马奔腾,艾尔菲斯比以往要早很多的回到了小镇。

骑着马悠哉走在小道上的俊美少年很快就引来了路人的注意,小孩子们更是跃跃欲试。

艾尔菲斯耐心地抱着小孩子坐在他前面,一个换一个地带着他们玩了一会儿,承诺了几个适龄的大孩子明天开始教他们骑马,这才让大家满足地散开了。

将马匹驱到威尔大叔家的马厩中,脑子冷静下来才想起被他甩在后面的人……咳,大叔以前都是独自出行的,他应该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