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PUA老王(2 / 2)

兰保胜的几次谈话都被录音了,这和他之前的猜测一模一样,可以说那家市政绿化公司就是要把兰保胜送进去的。

很多人都以为,私下里的录音是不能被当做证据采纳的,这个想法根源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也被称为「毒树之果」理论,也就是说有毒的树上长出来的果子,那无论这果子有没有毒,都不能吃。

当然这是其他国家的要求,而在我们国家,对于私下里的录音是否会被采纳为证据,其实并不是一刀切的手段。

真的说起来,写一篇五千字的论文都很轻松,实务中具体是否会被采纳,并不是简单说偷拍偷录就一定不会被当做证据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知识都是从网上搜到的,或者是透过电视剧电影来了解的。

两个人坐那里谈话,一个人说「刚刚我们的谈话都录音了,你等着坐牢吧」,另一个人说,「你刚才是偷拍的,证据无效」。

实务中从来不会这麽简单,还是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所以要想弄清楚,你就不要去看网上各种莫名其妙的话,你应该直接去找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法这些很主观,但法律就是法律!

民事的先不说,那个更复杂,就先说刑事的。

录音录影属于刑事中的视听资料,《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一百零九条有这方面的规定。

视听资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系篡改丶伪造或者无法确定真伪的:

(二)制作丶取得的时间丶地点丶方式等有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同样,《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式规定》第七十一条也规定了,收集物证丶书证丶视听资料丶电子资料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两个规定都没有提到说,「只要没有经过对方同意视听资料就会无效」这个话。

相反都是在说,就算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只要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就可以被当做证据。

那具体怎麽样的解释才叫合理解释—----那就得看法院的认定了,这就是实务为什麽那麽复杂的原因。

而一般认为,没有经过对方充许偷录,因为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而无效,但实际上,隐私权的外延并没有很多人想像的那麽广。

公共场合,比如咖啡厅等地方偷录的录音,如果偷录者自己也参与谈话了,

被作为证据采纳的可能性很高!

具体到本案中,录音的地方是在公司办公室,而且陈静和郑立民都参与谈话了,所以老唐能看到,至少公诉机关这边,录音是被当成证据了。

而除了录音之外,更致命的一个证据是兰保胜第三次上门时候拿了五万块的那个收据!

之前老唐就觉得这个收据肯定有问题,现在阅卷发现了,那个收据上写着:

金额:五万元。

事由:撤销对元和市政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举报。

收款人:兰保胜。

其中兰保胜三个字是手写签名。

把整个卷宗翻阅之后老唐也是摇头了,亏那个陈静还好意思说公司也不想让兰保胜坐牢—-你这分明就是故意做局要把人送进去的。

从前面的承诺书,再到三份录音,兰保胜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不过老唐还是想摇头,这局做的还是有点糙。

或者说有点太刻意太着急了,就想透过各种方法,让兰保胜承认拿钱是为了撤销举报。

老唐闭上眼睛,系统面板上开始不断浮现模拟的辩护,这个案子他已经想到了很多的辩护思路。

而就在此时,身边一个声音响起:「唐律师,这是阅卷完了在这睡会?」

老唐睁开眼扭头看去,发现是案子的检察官。

检察官叫夏光玲,今年三十三岁,光明区检察院现在大部分的检察官都是女的。

虽然老唐名声大,但他作为辩护律师参与诉讼后,便和检察官天然站在了对立面,所以这会儿他来阅卷,夏光玲并没有什麽好脸色。

老唐闻言站起来笑道:「刚刚阅卷完稍微休息一下,我这身体不太好———.」」

夏光玲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而是盯着面前的唐方镜道:「所以唐律师是打算给这个案子做无罪辩护?」

这是她之前见兰保胜的时候知道的,老唐要做无罪辩护肯定要和当事人说清楚,认罪认罚是对方的自由,但无罪辩护也是老唐的自由。

夏光玲在知道这个情况后很不舒服,在她看来这个案子证据确凿,而且大部分是物证和视听资料证据,这样的证据是极其扎实的。

现在的情况,检察院已经批捕了,她这边还需要认罪认罚率的考核,结果那个嫌疑人怎麽都不肯认罪认罚,挂在嘴里的话就是:唐律师要做无罪辩护。

真的是神烦这种。

老唐闻言点点头道:「是,我认为兰保胜是无罪的。」

「但是目前证据确凿—————」夏夏光玲忍不住道。

老唐直接打断了对方的话:「所以您是打算在这里和我辩论?您是公诉人,

提起公诉是您的权力,但我是律师,合法辩护也是我的权利!」

「好了,就这样吧,您继续忙。』」

一路走出光明区检察院,老唐不由得叹口气,他之前都说了,告诉兰保胜可以认罪认罚,这样就算无罪辩护失败,他的量刑还能好看点。

但没想到对方居然选择了相信他,选择硬顶公诉人。

既然当事人信任他,那他唐方镜就不能辜负这份信任!

不过现在还是要先把那二百多个公司解决一下。

这麽多的公司,他不可能一一的进行调查,不过他有挂,系统之外的最强挂,那就是钱!

一路回到公司,老唐直接来到了老王办公室。

正在埋头写东西的老王眼见老唐进来,赶紧将那:「计划书」藏起来,随即露出笑容道:「唐律——.—-唐主任居然来我这?稀客啊。」」

老唐摆摆手道:「少做那副样子老王,赶紧的我这有事找你帮忙,你毕竟是咱们律所的主任,所以这个事只有你能做。」

老王一听这话顿时两眼放光,你听到了吧,你们都听到了吧,唐方镜还是认我这个主任的!

所以他马上道:「什麽事你尽管说!』」

「就是之前我在网上转发的那个,就那二百多家法律谘询公司的事,你问问咱们所里那些实习律师和年轻律师谁愿意帮我一下,我出高价!」」

其实就是让这些人装作去找公司做案子,然后在这个过程中收集证据。

看起来好像没有任何的技术含量,但你要知道,办案子最大的阻碍,就是成本,就是经济问题。

老王听完后拍着胸脯道:「没问题,这事包在我身上!」

等老唐离开后他开始琢磨,这次的额调查老唐给的钱很多,那他完全可以把这也当成律所的一个福利!

就不能去问有谁愿意,应该说这样的福利,大家需要抽签来决定谁参与!

老唐还是太年轻啊,像是这种事,那必须得自己这种老油-——」—-老人来帮着参谋,这样的好事,那可不是随便就能拿的!

想到这里,老王将之前的计划书拿开,又开始写新的计划,老唐认自己是主任,那自己这个主任就得把工作做好!

另一边,老唐出了办公室,张伟已经凑了上来:「主任,都说好了?王律师真的愿意办?』

「愿意,而且他肯定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你放心吧。」

这PUA的法子确实好使,怪不得那麽多人愿意用呢,看来以后得多用用。

他只需要出钱就行,而现在,他的钱比命都多,根本不用担心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