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 俾斯麦,你很能打吗?(1 / 2)

大不列颠之影 趋时 6090 字 2个月前

第531章 俾斯麦,你很能打吗?

记者:近日英国政府已经明确表态,如果普鲁士对丹麦宣战,他们将站在丹麦那一边。首相阁下,普鲁士的民众现在都很关心,如果英国陆军在波罗的海登陆,我们将作何应对呢?

俾斯麦(轻蔑一笑):如何应对?如果英国陆军真的来了,我就派警察把他们全抓起来。

记者(哈哈大笑):这个回答很幽默,但是阁下,在这种问题上,还是请您不要再开玩笑了。

俾斯麦(正了正衣领):开玩笑?我可没有开玩笑,在我看来,苏格兰场警察可比英国陆军带给我的压力大多了。

——《北德总汇报》记者1864年于普丹战争爆发前专访普鲁士王国首相兼外交大臣奥托·冯·俾斯麦

作为我国国家教育的通常结果,我于1832年复活节从中学毕业,在进入哥廷根大学深造时,成了一个泛神论者。我虽然没有成为一个共和主义者,但是已经深信共和国是最为合乎理性的国家形式,同时我还在思考,究竟是什麽原因使千百万人长期地服从于一个人。

但是这个问题并没有让我困扰太久,因为在我进入哥廷根大学的第三个学期时,一个人的到来为我揭晓了答案。我引以为傲的决斗二十五连胜,在那一天被终结了。不过,这还不是最气人的。最可气的是,他在击败我之后,并没有傲慢的羞辱我,而是一脸微笑的扶我起身,他问我……」

——奥托·冯·俾斯麦《思考与回忆:俾斯麦回忆录》

面对赫尔巴特教授的质问,俾斯麦一点服软的意思都没有。

他非但不服软,反而还昂起头,仿佛他的眼睛长在鼻孔上一样:「教授,我不认为校规里规定了学生不允许养狗。别说养狗了,我就算养头熊,您也管不着。」

赫尔巴特教授火冒三丈道:「那你擅自逃出禁闭室的事又怎麽算呢?俾斯麦,你进入哥廷根不过短短三年,然而却和同学进行了25次决斗。这还不算,你前段时间还跑去耶拿大学和人斗殴,你这是嫌自己还不够给学校丢脸的吗!」

俾斯麦不屑的翻了个白眼:「教授,我是个贵族,而击剑决斗是大学生当中传统的贵族活动,虽然这项运动在哥廷根的大部分大学生社团中被取消了,但是我加入的普鲁士同乡会依然保留了这个项目,所以我不认为我和人决斗是犯了什麽错,也不觉得我违反了什麽规定,您如果因为这个惩罚我,那麽您就永远别想得到我的尊重。」

赫尔巴特被俾斯麦的答覆气的七窍生烟,虽然他早知道这家伙是哥廷根大学当中数一数二难搞的学生,但这依然不影响他准备堵住这个哥廷根大学不正之风源头的想法。

「即便如此,决斗和养狗不能算是明确的过错,但是你今天参加啤酒馆暴动的行为依然要受到处罚!明天早上八点来惩处委员会的办公室门口报导,委员们会在听完你参与暴动的详细经过后,给你一个合适的处罚结果。」

「暴动?」俾斯麦一听到这个词儿,朝天的鼻孔都压了下来,他一脸疑惑的问道:「什麽暴动?」

赫尔巴特只当俾斯麦是想通过装傻逃脱处罚,他冷着脸回道:「就是今天中午那场声援法兰克福卫戍事件的暴动,俾斯麦,你该不会想要告诉我,你没参加这个活动吧?」

「如果我知道的话,我或许会考虑,但不一定会去……不过……」

俾斯麦咬着嘴唇琢磨了一下,小声嘀咕道:「该死,德意志大学生联合会那帮傻逼居然没有叫我,肯定是因为我之前把他们揍得太狠了。」

俾斯麦一方面抱怨着他被同学们排挤了,但另一方面,他又挺庆幸自己没有卷入那场暴动。不为别的,只是单纯因为他至少不用因此去蹲禁闭室了。

在俾斯麦看来,禁闭室简直不是人待得的地方。本来哥廷根这座乡下小城就足够无聊的了,如果再把他关进禁闭室,那简直和被判了火刑似的。

俾斯麦满脸轻松的耸肩道:「教授,您应该知道的,我在哥廷根从不喝啤酒。当初我母亲不同意我去海德堡大学,而是帮我选了哥廷根,就是因为她害怕我在海德堡养成喝啤酒的习惯,那正是她所深恶痛绝的。所以,为了不让她失望,我来到哥廷根以后还从未去过啤酒馆,因为我爱上了葡萄酒和度数更高的烧酒。」

赫尔巴特教授听到俾斯麦的话,满脸都写满了不信任。

他可不相信这个哥廷根有名的麻烦制造者没去啤酒馆凑热闹,赫尔巴特教授当即拿出夹在腋下的那份哥廷根警局关押名单。

但是无论他在名单上怎麽找,来回审视了多少次,都没有在名单上发现俾斯麦的名字。

赫尔巴特教授收起名单,盯着俾斯麦深吸了一口气:「你还真没参与?」

「可不是吗?」

俾斯麦讥讽道:「我才不屑于参加那些小市民组织的团体,我曾经在那里混过一段时间,但是没多久就退出了。因为我发现,他们的观点不止非常过激,而且也不了解当前和过去的生活状况,并因此缺乏理论体系。总而言之,我认为他们的思想是空想与缺乏教育的结合体。

至于啤酒馆暴动和法兰克福卫戍事件,这种用动乱干涉国家秩序的行为与我受到的普鲁士式教育相违背。就像是对待击剑决斗那样,这群小市民对那些已有的丶历史性的生活状态毫无尊敬态度,我才不想和他们扯上关系。」

赫尔巴特虽然不认同俾斯麦的观点,但是在得知俾斯麦确实没有参与暴动事件后,他还是微微冲着俾斯麦点头道:「难得你能做一件好事,如果你能把决斗的劲头放在学习上,那就更令人满意了。」

俾斯麦看到赫尔巴特打算放他一马,灿烂的笑容瞬间爬上了他的嘴角。

他勒着狗绳问道:「顺带问您一句,学校什麽时候能允许我搬回来住呢?」

赫尔巴特稳住脾气回道:「如果你能保证在三个月内不违反校规,那我就向惩处委员会提议,允许你从校外搬回来住。」

「三个月不违反校规?」俾斯麦听到这话,就像是吃了苍蝇似的,恶心的直撇嘴:「那就见他的鬼吧!我宁愿在城墙根下的小石头房子里住一辈子,也不可能答应三个月不违反校规!」

俾斯麦说完这话,也不和赫尔巴特教授道别,而是牵着他的大狼狗直接朝着校外走去。

谁知,他还没出校门呢,一个身影便踱着步子挡在了他的前进路线上。

俾斯麦见状,一点绕道的想法都没有,他以恫吓的语气冲狼狗下令,试图让那个碍事的挡路小子知难而退:「给我扑上去撕烂他!」

但令俾斯麦没想到的是,平时忠心耿耿丶性情凶猛的三条狼狗只是看了那男人一眼,便一个个夹着尾巴低眉下眼的主动避让开了。而且看它们爬行的姿势,就连身体都比平日里伏的更低,简直都快肚皮贴地了。

可即便狼狗选择绕道,但那男人就好像故意要同俾斯麦过不去似的,踱着步子重新挡在了他的身前。

如此反覆三四回,三条狼狗见前方无法通过,居然主动领着主人调转方向朝着教学楼走去。

俾斯麦见得此情此景,不由得大动肝火。

他猛地勒紧缰绳,冲着那个拦路的小子吼道:「你是想挑衅我吗?博士生!」

亚瑟听到博士生这个称呼,禁不住哑然失笑。

闹了半天,俾斯麦是把他当成了赫尔巴特教授新招的学生。

不过这倒也不能怪俾斯麦识人不明,因为按照亚瑟的年纪,24岁读博还属于正当年呢。

赫尔巴特教授看见俾斯麦这个混不吝的小子居然敢顶撞新学监,忍不住大声呵斥道:「俾斯麦,你这个混蛋……」

可赫尔巴特教授还没骂完,亚瑟便举起手掌示意他打住,旋即他还冲着赫尔巴特微笑道:「没关系,赫尔巴特先生,这里交给我来处理。关于这种情况,你应当信任我的专业水平。」

赫尔巴特欲言又止,但最终他还是把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一方面,俾斯麦这小子确实太不像话了,是应该好好地管教一下。

另一方面,他也有些好奇,新学监到底会用什麽样手段来治理这样的问题学生呢?

从啤酒馆事件来看,亚瑟·黑斯廷斯爵士貌似是个温和派的教育者。

但问题在于,如果温和的方式能对俾斯麦这种油盐不进的学生起作用,那简直就是教育学上的奇迹了。

不得不说的是,赫尔巴特教授能够在教育学上被尊为学术泰斗,绝对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