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写日记
「1月19日到了这里,昏迷了半天一夜。1月20日上午醒过来,下午抓了一只甲鱼吃。21日教6队杀甲鱼。22日上午杨队长家杀猪,下午到大队教杀甲鱼。23日上午去4队,下午去7队,同日,所有生产小队去公社拉电线杆。24日上午去8队,下午去9队,生产队栽电线杆。今天是1月25日,要去大队部教肖副队长家里人做酸菜,生产队继续栽电线杆。」
陈凡将蘸水钢笔插到竹筒里,脸色颇有几分怅然。
都过去5天了啊,今天都第6天了,朱公安怎麽还没回音呢?
姜丽丽站在一旁,看着他写的东西目瞪口呆,「这就是你写的日记?」
陈凡奇怪地看着她,「啊,有什麽问题吗?」
姜丽丽看了看他,再看看本子上的字,「你写的也太简单了吧。」
在她看来,小学生写的都比这个要强。
她现在都怀疑陈凡到底有没有上过高小(小学一二三年级叫初小,四五年级叫高小)。
陈凡却不以为意,「日记日记,就是记一下每天发生的事情就行了,写那麽详细干嘛。」
如果不是为了帮助记忆,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随即将笔记本翻过来,揭开封底,打开最后一页,「我现在要记帐,你帮我清点一下。」
虽然杨队长说的很清楚,这些都是什麽奖励丶谢礼丶回礼。但他不能当做理所应当就这麽收下,以后有机会还是要还上这份人情。
毕竟在他眼里,就教个杀甲鱼,真算不得什麽事,更何况6队还给他算了工分的呢。
以前没有纸笔也就算了,他也不好意思找姜丽丽借,恰好昨天在9队,他们队上的会计送了他一个笔记本丶两支蘸水钢笔和几包墨水粉。
蘸水钢笔并不是真正的钢笔,跟鹅毛笔有点类似,就是一个笔尖后面接一根长长的笔管,要书写的时候,用笔尖蘸墨水就能书写,写完了再蘸,很不方便,而且写字的时候出水不均匀,刚蘸了水就很浓,然后越写越淡,直至重新蘸水。
就这还是人家会计见陈凡像个读书人,特意送给他的。
墨水粉则是小包的乾粉末,用清水冲开,摇匀后就是墨汁。
这两样东西陈凡都没见过,刚开始他还不肯要,听他们的队长说这个不值什麽钱,他才收下。
再加上那个纸张粗糙的笔记本,正好可以记点东西。
「哦。」
姜丽丽鼓了鼓嘴,看了看旁边堆了两张床的东西,「从哪里开始记?」
陈凡想了想,「从大队部的开始吧,一样样来。」
然后姜丽丽一边清点一边报给他,陈凡便快速记录。
随后一盘点,东西还真不少。
大队部送的「知青大礼包」且不说,肖副队长给的军大衣和大头皮鞋也不提,就各个小队给的东西,加起来也不得了。
12个小队,6队就是几身衣服鞋子,还有30斤米和半袋红薯。剩下的11个小队,有5个是陈凡自己去的,6个是刘掬匠去的,他去的地方就收一条肉一条鱼,其他也给陈凡送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