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眠啊,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长得太弯了,真的很容易被人看上。我要有你这张脸,谁知道都能天雷勾地火多少回了。” 我并不觉得,“我明明长得很阳刚。” “不,”邓千竖起食指在我跟前晃,非得让我信服似的,“你很可爱。” “......你这个词真恶心。”我嫌恶地摆开他的手。 邓千见挑逗我无果,只好把矛头转向四周,“你看看这边的男的,有没有几个让你有点感觉?” 说实话没有,甚至觉得有点恶心。我就实话实说了,结果邓千一脸深沉地告诉我:“说不定你就是专门为你学长弯的。” “还能这样弯啊?”我满不在乎地说,灌了口酒,感觉邓千这话并不可信。 “你懂什么,”邓千说,“我当时弯得也和你差不多啊,都是先因为一个人......” “欸,等等。” 突然,我在人群中认出一个身影,我打断邓千的话,“那个人很像你的劈腿初恋啊。” “什么?”邓千转过头去看。 “可能真的是,他还、他好像在往你这边走?” [220] 话音刚落,邓千只往那瞟了一眼,便抓起外套直往厕所的方向狂奔而去,给我留下一句“我等下回来,手机联系”,把我扔在原地逃之夭夭。 我,曲眠,大二钢琴系本科生,此时站在人生的岔路口,面对一项艰难的选择——抛下邓千自己溜了or替他拦住这看上去同样开了疾跑的前任。 前者让我过意不去,后者让我战战兢兢。因为我记得邓千的这位前任当时是学校里出了名的问题学生,高一的时候打架斗殴逃课一样不落。 而现在,他穿着人畜无害的兜帽休闲服来了,并且持续向我靠近。 他路过吧台时看了我一眼,而那时我的大脑飞速旋转,距离他不过一米,腿居然先抽出去了! 劈腿前任差点被我绊倒在地。 随后,他的视线透过空气,像一把刀子朝我掷来。 我想我恐怕是疯了,没有金刚钻,还硬要揽瓷器活! 他直起身,拍了拍可能根本没什么灰尘的衣摆,盯了我两秒,而后朝我挑了挑单边眉,“你有点眼熟。” “我是邓千的朋友,”我坐在椅子上没动,掀起眼皮对他说,“他去方便,你去凑什么热闹?” “哦,朋友......” 我架着他的上下打量,面上没放出什么表情,偏头抿了口酒。 很快,他笑着“哦”了一声:“我想起来了,你是邓千高中那好兄弟是吧?我见过你,好几回,因为你长得很让人印象深刻,这么多年,邓千变了不少,你倒是和之前一个样。” 我轻飘飘乜了他一眼,“我们很熟吗?” “不熟,也不认识,”他耸耸肩,“我是王同。” “......”我靠在吧台边,手指往台板上有节奏地敲。 “你别拦我,我现在就要去找他,”王同看出我的意图,露出一抹不太友好的笑,“他就是在躲我,我能不知道?一看我就跑,跟兔子似的。” “我就拦着了,又如何?” 不知道是不是王同挑衅的眼神让我不爽,还是他嘴里对邓千的形容,我心中的大义蓦然觉醒,原本懒散的身形一稳,站直了,立在王同跟前。 我抬了抬下巴,“你觉得自己很牛逼?劈腿分手,一下丢俩,这下好了,找不到下家,开始往身后的回头草吃起?别人不想见你,你就死命凑人跟前,真觉得他会心软啊?还是会惦念感情?我跟你说,我比你了解他了解得多,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些。” 王同瞳孔微缩,嗤笑一声:“他连这都跟你说?” “当八卦讲,有什么不行的?”我回敬他一个微笑,“你也就只能在他这里当个八卦了。” “回头草而已,我想吃就吃,”王同似乎忍耐到了极限,“别逼我对你动手。” 地痞流氓改不了吃屎,多大的人了,还一口一个动不动手,他有本事先动我一个?故意伤人,我还把他搞到派出所去呢。 “他又不想见你,自讨苦吃,”我迂回着,“你到底什么情况,回忆往昔也不必一定拉个人陪你回忆吧?” 王同阴恻恻刀了我一眼,估摸着眼里的意思是“别多管闲事,不然你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他撞开我肩膀,想直接走。 彼时我一只脚搭在高脚凳的踏板上,一只手抓了王同一把,他被我拽住,回过头时很明显更加不悦。 于是他一手按上我的肩膀,那力气大得仿佛我成了他追不回邓千的出气筒,而后往下死死一摁,我被他压到高脚凳的边缘,脚却因卡在那踏板中间一扭,重心不稳,往旁边摔去—— 其实我要站还是能勉勉强强站稳的,只要抓住吧台边缘。 但一是有点来不及,二是想给邓千个借口讹他一把,或者索性以此为理由臭骂王同一顿。 于是我就摔了。 摔到了地上,并带着旁边的高脚凳一起摔,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声响。 并配合着发出一声惨叫。 王同或许是被我唬着了,上前一步,又默默退后两步,再上前三步,看样子想把我拉起来先。 就在他即将碰到我的刹那,我手一摆,“别碰我!” 王同扶人的动作卡在半空,脏话先冒了出来:“你他妈的——” “——王同!你个傻X!你在干什么!?” 作者有话说 这周有一次加更放在周六~第55章 丢人玩意儿 [221] 王同刚喊一半,戛然而止。 邓千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厕所“方便”出来,直吼吼往这边冲,他也许目睹了全程,紧接着又看到我摔倒在地,眼珠子都要蹦出来了。 我依旧保持跌坐在原地的姿势,手扶着腰也不是,腿也不是。 邓千跑近了,飞快瞥了我一眼,就揪住王同的领子,唾沫星子都要飞到对方脸上去,“你有病吧王同!?你有什么破事冲我来,你搞我兄弟算什么!?多大的人了,还跟那时候一样喜欢动手动脚?” 邓千虽然比王同矮了半个头,也不是那种壮实的体型,站在王同面前跟小鸡仔似的,现在却全凭这份气势,让王同不得不低下头。 王同抬起双手,“不是,他拦我,我急着去找你,我刚刚没用多大力气......” “他拦你你就推他?”邓千难以置信,“你多大力气,他多大力气?你看看他那细胳膊细腿的,磕坏了你赔啊!?” 我,细胳膊细腿,大学在校生,此时一只脚还被压在陪同我一起倒下的高脚凳下,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个漂亮的瓷器,还是价格高昂的那种。 王同的眼睛时不时往我这边瞧来,估计是想看我到底是不是真伤着了。 得,他一看过来我就抱着腿眉头紧锁,一扭开头我就收敛表情继续围观。 “先不管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