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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尔顿是个比我还手残、更手残、开工具箱都开不下来的生活白痴。而另外一个舍友,斯塔克,比谢尔顿更差劲,他不仅生活难自理,还懒。

不过有一点令我比较意外,斯塔克非常有自知之明,所以他一直致力于将生活不能自理和懒这两个缺点,变成人生进步的动力。

斯塔克和我们三个也不同系,他是电子工程系的。目标是做出一个能替他把除了思考和泡妹子之外,所有事情都做了的人工智能。

反正这是我对他们两个的第一印象。

后来相处的时间长了,我才知道,像斯潘塞这么可爱的天才,到底有多稀缺。

先说斯塔克吧。

这人明明比我和斯潘塞年龄大,却仍然叛逆的好像是个中二没毕业的小学生。

上课只挑自己喜欢的上,喜欢挑着眉、抱着肩睥睨别人,还总是和谢尔顿两个出门去撩妹儿,失败了就回来偷偷喝啤酒。并感叹现在的女生一点都不看重内涵。

呵。

我无比庆幸自己坚持与斯潘塞报考一所大学的决定,不然让小白兔斯潘塞和这两个满脑子黄色废料的家伙待在一起,还不知道会把斯潘塞变成什么样子呢。

斯塔克曾经出于某种原因抱怨自己本来是要进麻省理工的,那里交通方便,距离他家近点,只是不知道怎么就到加州理工来了。

后来在领略了麻省理工和加州理工十年如一日的彼此不和后,他很快就不再提这个话题,转而开始和谢尔顿两个讨论,说他们两个不是来上大学的,而是来带孩子的。

不用想,这里的孩子特指我和斯潘塞。

是谁喊他起床,是谁帮他记课表,是谁帮他带饭?

反正不会是精明的谢尔顿。

哎,心累。

我和斯潘塞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要承担照顾一个巨婴重大责任,简直头发都要愁白了。

如果一般人这么作,我们才不会去管,哪怕不揍他一顿,至少也会置之不理。

这一切只是为了玛莉亚夫人。

玛莉亚夫人就是托尼的母亲。

还是入学的那一天,我和斯潘塞是结伴从拉斯维加斯坐飞机来到了洛杉矶机场,没让家里人送。虽然我们年龄尚未成年,但都出来念大学了,总不能还是事事靠着家长。

结果出了机场后,错误预估了交通情况,根本坐不到拥挤的公交,也拦不到永远都在路上飞驰的出租车。

眼看就要错过时间的时候,刚好遇到了已经送完托尼,正返程的斯塔克夫妇。

他们似乎认出了我们是加州理工的学生,特意开车把我们两个送到了学校。尽管他们并不知道我和斯潘塞就是他们儿子的室友,但是一路上他们的态度非常友善温柔。

斯塔克夫妇是十分有教养、很温和也非常善良的一对夫妻。特别是玛莉亚夫人,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戴安娜的知性聪慧和露西娅的精明能干。

而夫妻两人话里话外透出的对儿子的担忧,让我们后来无法对托尼置之不理,恶声恶气。

到现在,我只能感叹,幸好斯塔克夫妇这么好的家教,养不出什么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