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他带着装束一模一样的十名侍女鱼贯而入,分作两个竖排陈列于殿中。
进殿来的侍女每人手中都捧着一个托盘,其上整齐摆放着数十根黄橙橙的金条,一时间殿内金光璀璨,宝光交相辉映。
看都没看托盘上的黄金一眼,重明城主神色从容,不甚在意地淡笑道:“小小薄礼,这三千金还望小公子收下。予自是知晓,区区金银俗物无法与这珍贵宝珠相媲美,但还请小公子见谅。”
不,这三千金可比四魂之玉招人喜欢得多!
夏树不禁用欣赏的眼神看了眼重明城主,虽然他性情暴戾、嗜杀成性,但他显然并不吝啬贪婪,也并不太在乎金银钱财,出手大方得很。
虽然满怀恶意地希望四魂之玉的诅咒立刻爆发咒死这位不知道下令砍了多少人脑袋的城主,但他身上的这个优点,夏树还是十分认可的——真希望以后的“幸运儿”们也这样大方识趣。
一点都不勉强地笑纳了重明城主接地气的回礼,夏树耐着性子与他寒暄了一会儿,扯了几句酸不拉几的俳句,最后推拒了城主留他用膳的邀请,带着麻世等除妖师离开了这座浸透了血气和怨怼的城主府。
刚出城主府,一直埋着头,闷不做声地跟在夏树所坐的舆车后面的麻世抖着嗓子道:“三、三千金……”
他不是在做梦吧?他们真的带着三千金从城主府出来了,那三千金现下就在他们背上背着的包袱里?
不只是麻世的表现这般不堪,其他十几个除妖师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哪怕这三千金他们只能分到一半,可也比他们除妖一年赚到的总报酬还有多上几倍,这对他们来说着实是一笔巨款!
跪坐在舆车上的夏树闻言回头冲麻世翻了个白眼,颇为嫌弃地反问道:“这有什么好惊讶好激动的?”
“你自己说,四魂之玉明码标价的卖,难道不值三千金吗?那些妖怪要是知道三千金就能把四魂之玉买回家,绝对会蜂拥而至,争先恐后地送钱来。”
麻世:……这能一样吗?妖怪根本不会和人类做交易,只会用暴力手段抢夺。
被夏树这么一打岔,麻世心头因三千金掀起的惊涛骇浪渐渐平息下来。
在激荡的情绪冷静下来后,麻世表情凝重地问:“玉已经送给重明城主,不知道要等几天诅咒才会爆发。我们接下来怎么做,是一直留在城中等待,等城主出事后再找机会回收四魂之玉吗?”
在进城之前,麻世就放生了那只不知道是倒霉还是幸运的灰毛兔子。
直到被放生,佩戴了四魂之玉好几天的野兔子都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
如果它沾染上了玉的诅咒,却迟迟没有遭遇不幸和灾难,那只能说明四魂之玉在被封印后,它的诅咒确实被有效地延缓了,诅咒爆发的时间大大推后。
故而麻世有此一问,他认为城主成为玉的持有者后,降临在城主身上的诅咒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彻底爆发,并不能立刻看出效果。
对此,夏树报以讥讽的嗤笑:“放心吧,等不了几天的。”
撇了撇嘴,夏树眼底流转着冰冷的讥诮和嘲弄:“兔子灵性未开,没有半分恶念,只是纯质简单地活着,并不会引动四魂之玉的怨念,诅咒自然生效得很慢。但这位重明城主……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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