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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手表。

向野随机拿出了第一个,身边是蒋朝朝的解说:“这三个都很好看,一开始我还挺纠结的,不知道选哪个给你,觉得你戴哪个都很合适,最后我想啊,为什么不都买呢。”

于是就都买了。

你说巧不巧,这次向野出来,没有戴表。

本来他戴表也是偶然事件,大概是看他心情,又或许是看他记性。

不过以后可不能看心情了。

蒋朝朝上点强度:“我以后每天都要看你戴我的表。”

向野让蒋朝朝帮忙,把第一块戴上,并说:“包的。”

蒋朝朝一下子笑了出来:“这也被你学到了。”

向野:“还需要和老师学很多。”

蒋朝朝:“谢谢你。”

“真好看,”向野把手抬起来,这样看看,再那样看看:“谁这么会挑?”

蒋朝朝当然也觉得很好看,戴上了甚至比他想象中的还好看,不知道什么人啊,手这么会长。

“可能是你男朋友吧。”蒋朝朝回答。

向野的喜欢十分外露,好好戴了一会儿,再好好取下来,拆开第二个。

戴上的瞬间,蒋朝朝非常自豪地大叹了一声:“天啊,谁眼光这么好啊,受不了。”

向野笑了起来,把手臂抬起:“就是啊。”

太好看了吧。

两人于是乎就这么欣赏这三块表,欣赏了十多分钟。

蒋朝朝自然也戴了戴,或许是因为肤色浅,或许因为他手比向野的细,对比向野,这些表在他手上总是差点意思。

“还是哥哥的手好看。”蒋朝朝软绵绵地说了这句话。

向野好奇地转头看蒋朝朝。

蒋朝朝:“……”

就说吧,谄媚这种事不是谁都可以搞的。

他说的就是向野这种天生狐狸。

“干嘛?”蒋朝朝:“夸你一句不行吗?”

向野瞬间笑了:“可以,当然可以。”

向野让蒋朝朝看的星星,是天边最亮的那颗。

A市也可以看到,只不过角度很不一样,是有天夜里,他们各自在自己家阳台吹风时打电话说的。

向野说蒋朝朝是他的星星。

其实向野才是蒋朝朝的星星。

*

最终,云南之行一共花费了他们十天的时间,他们去古镇感受了人文,在雪山见证了一场求婚,去了海边,去了城市,也什么都不想地在街道听流浪歌手唱了一首又一首。

在只有被窝温暖的夜里聊到凌晨,再在太阳刚爬起的清晨做.爱。

离开云南,向野说回到A市的第一件事,他要买个摄像机,正好前段时间刚结束一个项目测评,他可以借此机会挑个最好的。

蒋朝朝没有意见,这一路下来仅用手机实在有点受罪,两人都能感受到许多不够。

轻松的旅行好的一点是身体不会感觉到疲惫,但不好的一点是容易把魂勾走。

回来之后的好多天蒋朝朝都放不下心来工作,干什么都觉得差点意思,人到底为什么要工作。

甚至情况不妙的,他要干的活越来越多。

一周后,因为工作的关系,他在异乡D城见到了算事许久未见的许恒志。

许恒志最近也忙,通过他没时间找蒋朝朝八卦他和向野的一二就能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