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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阳 摆烂咸鱼seven 4501 字 10天前

“时暮!你又跑哪去了?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今天你必须……”

今天, 一年的最后一天, 新季度宣讲会举办的日子。

时暮无动于衷,直到耳麦里的声音停止, 他才懒散说了句,“知道了, 不会迟到。”

一头的向之森无奈抚上眉心,语气缓和下来,“守点规矩,记得来我这儿拿演讲稿。”

那是宣讲会的惯例, 各季度积分第一名与年度积分第一名都将获得当众“演讲”的殊荣,又名演技大赛, 只为取悦喜好变态的富豪,以此博取同情心, 为LOG科研所赚取科研资金。

LOG科研所与华南军部的医疗部门形同陌路, 医疗部觉得科研所贪财, 科研所觉得医疗部假清高, 彼此看不对眼, 医疗部背靠军部,而LOG少了一大笔拨款, 不知道是哪个天才想出了这么个取悦有钱人的法子,大有成效。

华南的冬天并不冷,时暮孤身站立在楼顶,身上的短袖被风吹得紧贴在身,紧实的肌肉线条若隐若现。

将近三年的时间,时暮时常会恍惚,外形已经和孩童毫无关系的他,好像真的成为了人们口中的“大人”。

最后看了两眼被人群簇拥的假人,时暮冷哼出声,转身走出三米,又后退回来拿起地上剩了半管的营养液。

LOG科研所。

“你好好表现。”向之森难掩喜悦,早已帮时暮写好演讲稿,见时暮冷着一张脸,放出消息,“表现好了,晚上可以给你弟弟写信。”

闻言,时暮的表情终于松动,自从自己身体异变,时郝变得很抗拒他。

时郝认不出时暮,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任谁一夜间变成成年模样,都会觉得骇人听闻,更何况时郝只是一个几岁大的小孩。

时郝见到时暮的那天,被吓到直发高烧,大哭着要找哥哥,自小便体弱多病的时郝,差点一病不起。

向之森代LOG科研所在那时向时暮提出了“合作”邀约。

你来参与训练赛,我帮你弟弟治病,你不来,那你弟弟会怎样,我可就不知道了。

任谁看都是强制服从的霸王条款,时暮却像抓住救命稻草般只身踏入了LOG。

时郝认不出时暮,却记得时暮的字,或者说是拼音字母更合适。

给时郝写信几乎承包了时暮所有的空闲时间,他会一口气写好几封,用以填补求生任务长达七天的空缺。

时暮经常假扮成警卫员,偷偷去托儿所看时郝,别的小孩都是白白胖胖的,唯有时郝,身形瘦弱,内敛的性子和那群小孩也很难合得来,时暮总是想着法给时郝送进去些小玩意儿,玻璃弹珠,方块格。

时郝往往躲在角落里偷偷玩,时暮就会压着嗓子,戴上帽子面罩,装作热心肠警卫大叔,陪时郝玩上十几分钟,幸运的话,还能听到时郝读自己写的信。

小孩的声音稚嫩温和,兴高采烈地提及自己神秘的哥哥,笃定兄长在做拯救世界的大事。

有一次时暮偷溜出科研所被向之森逮到,扣了时暮半个月的信,厚厚一叠,一封都没到时郝手里。

代价太惨重,不知道时郝那么久没收到信会有多难过。时暮很少生出恨这种情绪,直到那次向之森把一沓信狠狠甩到他脸上。

“时暮,你要我和你强调多少次!不许私自行动!任何行动都要报备!这次发现的是我,那下一次呢!你代表的不是你,你明不明白!”

时暮蹲在地上捡信件,反问他,“我为什么不能代表我?”

“实验成功的那一刻起,你就不只是你……”向之森停顿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