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特殊的。
平时夏归楚再怎么随便和别人勾肩搭背,丁洵不会当回事。以他对夏归楚的了解,这家伙满脑子只有摄影,透过镜头他看见的是超越皮相、肉体的无限可能,圈内鲜肉再多,对夏归楚而言都只是创作的工具。
所以当初这个喃喃请夏归楚拍照,丁洵还打趣对方腿很美,很合夏归楚胃口,这种人都是过眼云烟,总会离开的,留在夏归楚身边的,一定会是他。
他都等到曹南宗走了,还愁这些虾兵蟹将?
可是现在,喃喃赤身裸体躺在沙发上,两个人之前还不知道怎么胡来,夏归楚还为了他闹成这样,丁洵既震惊又不甘,不甘之中又有一层隐秘的委屈。
凭什么?凭他是Omega吗?夏归楚真的再也不给任何A机会了吗?
丁洵紧盯着夏归楚的眼睛,仿佛要从中找出谎言的痕迹,齿根被他咬得发酸:“你对他是认真的?就这么个擦边博主,至于……”
“丁洵,”夏归楚冷冷阻止他继续,“你过界了。”
丁洵顿时脸色煞白。
夏归楚毫不留情地推开丁洵,坐回沙发边上,指尖挑起装死沙发客的乌黑长发,看着丁洵的眼睛,在发尾温柔落下一吻。
“我是玩还是认真,都和师兄无关吧?”夏归楚微扬下巴,挑衅地笑,“师兄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的话,早点回家吧,很晚了。”
那笑刺得丁洵眼睛疼,他额角青筋直跳,终是扔下夜宵,摔门而去。
客厅静了下来,夏归楚看着关紧的门,笑容消失,揉了揉眉心叹息一声,刚刚他是不是说得太过了?
丁洵暗恋他,夏归楚一直是知道的,他也告诉过丁洵,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要试图用对他好来打动他。可丁洵却说没关系,日久见人心,他会让夏归楚明白,他才是夏归楚最适合的伴侣。
好沉重。
丁洵不像卢卡斯是个健忘的乐天派。卢卡斯能被开导变回朋友,这几天一个人在曼城也玩得开心,常和夏归楚分享他的旅游见闻。
这位丁师兄呢,不仅性格不清爽,又是工作室元老,真要掰了,影响的不只夏归楚个人。他刚才说得轻松,实际上也不想这种伤筋动骨的事发生。
正发愁,沙发上的擦边博主的肚子又开始咕咕叫了,夏归楚一下子回过神来,不由对曹南宗竖起大拇指:“你可真能忍啊。”
曹南宗转过脸,拨开挡住眉眼的头发,目光幽幽地扫向桌上的夜宵:“能吃吗?”
“咳,能,不吃白不吃!”
于是夏归楚把愧疚抛在脑后,很没良心地邀请前夫一起把丁洵留下的夜宵吃个精光。
曹南宗犹豫,觉得这似乎不太好,夏归楚白他一眼,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也不是不能现在去厨房做,但某人的肚子可能支撑不到那个时候。
曹南宗掂量了一下,从善如流地吃下了丁洵的遗产。持明教崇尚苦行,但他并不修辟谷一道,没必要在吃上虐待自己。
吃罢夜宵,曹南宗换上睡衣,状若无意地提起:“这么看丁洵挺关心你的,那么生气还给你留夜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