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
叶簌簌被推门声惊醒,猛然扬起一张惨白的脸。
额头上还缠着白布,右手腕上也是如此,但手腕上是新伤,隐隐可以看见血色。
衣服和被褥上,还残留着斑斑血迹,可地面已经清理干净了。
绳索避开了她的伤处,从手臂的位置,将她绑在了床上,虽不至于连翻身都难,但以这种情况来看,自戕的可能性极低。她的嘴也被一张黄符贴上,没办法自己取下,脸上还残留着泪痕,一双漂亮的眼眸,此刻已经肿成了核桃,艳|糜至极,瞧着十分可怜。
在惊见来人后,叶簌簌的眼睛瞬间就睁大了些,脸上也满是惊愕,甚至挣扎着起身,发出呜呜呜的声音。眼神还一直往外飘,示意对方赶紧离开。
轮椅逐渐向她逼近,因为是背对着光的缘故,叶簌簌甚至看不清对方的脸。
一直到轮椅的轮子,嘭的一声撞在了床沿上,才堪堪停住。她也趁此机会,挣扎着仰头望去,努力睁大眼睛,想要看个清楚。
可她又无论如何,也看不清楚。
眼前的人和记忆中的那张脸逐渐重叠。
因为叶长离死后,就被冰封的缘故,相当于“保鲜”,不管是容貌,还是身形,都保持着临死前的样子,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
而当初那个只到叶长离腰的小女孩儿,一眨眼已经长这么大了。叶簌簌一眼认出了他,却不知道对方能不能认出自己。
她努力想摆脱束缚,揭开嘴上的黄符,告诉他,自己就是当初总跟在他身后转悠的小簌簌。
可是她除了发出呜呜呜的声音之外,再吐不出别的字。
孟梨静静看着她在床上艰难挣扎,像是脱水的鱼,无力地扑腾。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片刻后,他举起了右手,手心里赫然攥着一块被打磨得极其锋利尖锐的石头。
只要对着叶簌簌的喉咙,狠狠来这么一下,那么,她立马就会血溅当场了。
与其被常衡囚|禁于此,隔三差五寻死,却又一次次被救回来,最终被折磨得油尽灯枯,不如孟梨给她一个痛快。
就算两人还深深爱着彼此,可中间隔着叶家的血仇,除非叶簌簌脑子坏掉了,否则怎么可能放下仇恨,心无旁骛地和常衡破镜重圆呢?
等待两人的,只会是抵死纠缠,互相把对方折磨至死。
孟梨昨晚彻夜未眠,才做出了这个大胆的决定,看在他们曾经是朋友,还共患难的情分上。
亲手送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二的好朋友叶簌簌上西天。
可真当他把杀人的利器,对准叶簌簌的喉咙举起来时,却无论如何,也下不了手。
他长这么大,受到的所有教育,都不允许他做违反乱纪的事情,尤其是杀人,他连虐待动物都不敢,又怎么敢去杀人呢。
叶簌簌有什么错呢,她只是得到了常衡的偏爱而已啊。
如果孟梨要因为这个,而心生怨恨,对叶簌簌痛下毒手,那么,他就是个心胸狭隘,被嫉妒冲昏了头脑,还试图给自己找理由编借口的杀人犯。
为了一个男人,他就把自己变成双手沾满鲜血的杀人犯,这真的值得么?
如果爸爸妈妈知道,他为了一个男人,就嫉妒成这样,肯定会对他很失望吧?
没有哪个学校,哪个老师,专门培养出社会的毒瘤。
更没有哪家父母辛辛苦苦十七年,就为了培养出一个残杀未成年少女的杀人犯。